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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六项禁令
一、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、收费。 本禁令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,违者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,直至开除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、包庇袒护的,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 本禁令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.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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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西南州工商局信息中心(http://qxn.gzgs.gov.cn)
电话:0859-3246301传真:0859-322357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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